招标编码:CBL_20091231_4316867
所属地区:河南
沁阳市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沁阳市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工程招标人为焦作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09086),受焦作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焦作市诺亚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沁阳市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沁阳市文化艺术中心位于沁阳市区西部,总占地面积100亩,由博物馆、朱载堉音乐厅、图书馆、群艺馆及文化广场等四部分组成。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24309m2,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8858m2,主体工程为框架结构,共四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音乐厅建筑面积4422m2,主体工程为框架结构,主体一层,局部三层;群艺馆建筑面积11029m2,主体工程为框架结构,共三层。
二、招标内容
三大主体建筑的中央空调设备。
三、拟定工期
拟定工期 2个月。
四、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
2)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于本工程空调供应、维保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所投设备要求进口、国产、合资或独资知名品牌,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2007年以来有中央空调销售100万元的合同业绩三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不少于1个;
5) 经销商必须是制造商在河南省境内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单位。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有意竞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类似销售合同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制造商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附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0年1月4日~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2010年1月11日~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现场勘查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各投标人必须参加,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招 标 人:焦作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方平
电 话:13839155990
招标代理人:焦作市诺亚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月朋
电 话:0391-3901597
传 真:0391-3901597
邮 箱:Jzny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