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未编制
招标代理: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莱芜市国家税务局
报名截止:2010-01-19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莱芜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对其莱芜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莱芜市国家税务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东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0634-6231466。
三、招标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工程中的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总建筑面积7848平方米,钢筋砼框架结构。本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解决,现进行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范围为麦克维尔、顿汉布什、特灵、约克、同和品牌中央空调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直到运行正常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
本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共分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本工程允许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商和中央空调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应为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商名称。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按标书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生产厂家授权书。
3、产品质量认定证书。
4、产品管理认定证书。
5、产品节能认证证书。
6、3C认证证书。
7、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0、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1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2、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3、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时
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东四楼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允许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中央空调安装施工资质、中央空调安装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空调安装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时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19日9:00时
开标日期:2010年1月19日9:00时
开标地点:泰山饭店三楼会议室(莱芜市文化北路19号)
八、本项目联系人:李玉新
电话:0634-6231466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