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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水、换热、杀菌装置等设备招标

来源:互联网  编审:冯睿杰  发布时间:2010-01-27
截标时间:2010-02-10
地区:山东

    截止日期  2010-02-10 

    省    份  山东省

    受委托,就其所需供水、换热、杀菌装置等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供水、换热、杀菌装置等设备

    招标项目内容:简要明细如下

    第一包:无负压给水设备 3套等设备一宗,

    第二包:消防泵 4套、循环泵 30台、压力膨胀罐 3套等设备一宗,

    第三包:消防排水泵 7组、排水潜污泵 9组,

    第四包:综合水处理仪 3组等水处理设备一宗,

    第五包:板式换热器 6台、双螺纹湍流换热器 4台等设备一宗,

    第六包:空气杀菌净化装置 31台;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供水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1.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具有符合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

    1.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年的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历史(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

    1.4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已签约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用于公共工程<住宅类除外>项目的无负压供水加压泵站的供货经历),报名时提供合同原件。

    2.第二包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泵类设备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2.2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泵类设备,进口设备不需此证)及其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具备的相关生产资质证书。

    2.3投标人所投消防泵产品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

    2.4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进口产品可为该品牌产品>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用于公共工程<住宅类除外>项目的消防泵、循环泵等泵类产品的供货经历)。

    3.第三包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泵类设备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3.2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泵类设备,进口设备不需此证)及其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具备的相关生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进口产品可为该品牌产品>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用于公共工程<住宅类除外>项目的消防泵、排污泵、循环泵等泵类产品的供货经历)。

    4.第四包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水处理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0万元。

    4.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4.3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用于公共工程<住宅类除外>项目的水处理设备产品的供货经历),报名时提供合同原件。

    5.第五包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换热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500万元。

    5.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具有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和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5.3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0台套板式换热器的销售经历。

    6.第六包

    6.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空调净化设备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投标(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的,接受制造商合法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400万元,并具有3年以上的生产制造经验(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为准)。

    6.2制造商应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

    6.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同类或相似工程<包括医院、国家或省级标志性建筑>中的成功应用实施案例,以合同为准)。

    其它:本此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

    3.售价:300元/套(供应商自带512M以上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第一包:投标人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卫生许可批件、上两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及用户运行使用证明(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应完整有效);

    4.4第二包:制造商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不需此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消防泵认证书、上两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应完整有效);

    4.5第三包:制造商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不需此证)、上两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应完整有效);

    4.6第四包:投标人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上两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应完整有效);

    4.7第五包:投标人ISO9000系列证书、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上两年度不少于50台套板式换热器的销售合同(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应完整有效);

    4.8第六包:制造商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证书复印件、不少于3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必须完整有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2月10日8:45-9:3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10日9:30。

    七、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于2010年2月10日9:30举行开标仪式。

    八、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  松

    联系电话:010-60125711  

    联系电话:010-6276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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