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祥咨设招10011
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报名截止:2010-03-17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空调设备采购的(招标编号:祥咨设招10011)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二、招标单位: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
五、项目概况:本次空调设备采购招标为VRV空调系统,总投资约300万元。
六、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行业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知名度,维护服务体系完善。
3、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如果最终制造厂家不参与投标,最终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品牌的投标视为无效(即若报名时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同一品牌代理经销商均持最终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委托书),则上述代理经销商均无报名资格)
4、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5、具有中国政府颁发的空调的制造和维修资质证书;
6、具有VRV空调系统的生产、维修保养的经验;
7、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8、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10、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财务状况正常。
1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3:00时,并同时向合格的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宁国路129号301室
答疑会时间:2010年3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地点:金山大道3528号3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9:30时
金山大道3528号3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陆晨晖
联系电话:65198205
九、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登记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安全认可证书、法人委托书(如为经销商,需同时携带唯一授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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