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浠水县人民医院
报名截止:2010-05-07
所属地区:湖北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人民医院外科楼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投资[2009]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人民医院内。建设项目为:浠水县人民医院外科楼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本工程设立壹个标段,计划投资500万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安装或机电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ztb.com)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请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0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报名。
5.2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8日至2010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法人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报名、踏勘答疑、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5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在2010年5月11日下午16时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凡2010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有效证明原件。
5.6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上午8:30时,地点为: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7.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浠水县车站东路
邮编:438200
联系人:冯佑德
电话:13409849198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邮编:438200
联系人:方涓涓
电话:15327702806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42001676639053000617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