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004-03GK007
所属地区:上海
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式信息系统上海容灾中心项目空调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
件。采购货物要求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1)。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
理,并得到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
到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0)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原厂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空调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 投标供应商五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三个及以上的本地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类似型号,同一产地);
12) 投标供应商提供设备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且在上海有完整的备品备件仓库及售后服务机构。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26日起至2010年5月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款(按包计算):人民币500元每套(含电子版),如投标人选择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款,则须另行支付人民币20元的招标文件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的文件的邮寄丢
失不负责任。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5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唱标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唱标。
7.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册《商务通用部分》的规定,对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
附件1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式信息系统上海容灾中心项目空调招标采购
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1004-03GK007
项目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上海容灾中心 1 冷水机组 台 4 2010.7.30 上海
上海容灾中心 2 VRV空调 台 248 2010.7.30 上海
风机 台 45
全新风屋顶式空调机组 台 3
上海容灾中心 3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机组 台 176 2010.8.30 上海
具体数量与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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