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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

来源:互联网  编审:冯睿杰  发布时间:2010-08-30
报名截止:2010-09-10
地区:上海

  行业分类:通讯电子电器

  招标编号:shcg10-00208

  截止日期:2010-09-10

  所在省份:上海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学院空调供货及安装

  2、招标编号:shcg10-0020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为上海电力学院图文信息中心空调系统供货及安装,要求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河间路1193号项目现场。

  5、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货到现场,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如果最终制造厂家不参与投标,最终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5.制造厂家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暖通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即日(星期五)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09月08日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09月10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09月10日(星期五)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马正红

  电话:021-63781055

  传真:63185569

  Email:mzh@sh-procurement.gov.cn

  采购人:上海电力学院

  地址:河间路1193号

  邮编:200090

  联系人:黄国胜

  电话:65675009

  传真:65675009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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