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标段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JSC2012-G-2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水区法院门口;
建设规模:框架4层,建筑面积约2883.68平方米;
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的采购及安装(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空调制造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3、经销商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名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
5、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6、潜在投标人须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7、报名时间:2012年4月 10 日至2012年4月 16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8、报名有关事项: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厂家和经销商)、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厂家)、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河南省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6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3930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1-63976573
传真:0371-6397622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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