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TC2013-077
2、项目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楼中央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安装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市政广场东临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楼内,本次采购内容为模块式水冷冷水机组设备(含辅助设施及零星工程)采购安装及维护,水冷冷水机组采用高效涡旋压缩机,总制冷量不低于1000千瓦。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中央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安装为一个标段;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央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②具备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
③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销售许可证;
④所供产品具备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⑤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⑥投标企业须为产品生产厂家或其子公司、分公司;
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
⑧山东省外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站点。
2、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
三、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2013年4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泰安市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乐园小区公建楼一号楼二楼)。
五、报名要求:
1、中央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安装: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销售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山东省外供应商需提供省内售后服务站点的证明(房产证明或近两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2、 中央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安装监理: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
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清晰)。如为子公司或分公司,需提供生产厂家以上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六、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泰安市开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乐园小区公建楼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杨衍雪 联系电话:0538-8281128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