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房”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玉屏县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楼总建筑面积:4971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20万元,招标范围: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与调试运行等,具体见施工图纸;供货及安装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且其质量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核,审核通过后退还,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电子光盘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暂定201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楼
联 系 人:戎金枝、洪俊伟
电 话:0851-5755198,传真:0851-5776889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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