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人:长垣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4ZB040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本工程为整体交钥匙工程(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设备生产厂家投报品牌具有该系列产品的国家节能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投报品牌的系列产品的检测报告并纳入政府采购网名录企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6、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安装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贰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经培训有资质的安装调试及维保人员;
8、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价≥300万元人民币空调系统工程业绩合同1份;
9、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证明时间以第一次发布公告时间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07日--2014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二开标室8002房间。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点击下载] (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携带授权书原件)。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5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57799
报名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3-888933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15090308531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06日
|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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