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2-09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乡县财政局委托,就其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8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报价。
1、竞谈内容:分二个包
第三包:投影仪。
第四包: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影机。
2、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在东乡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凭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经营面积达40㎡米以上(含40㎡米)。
(4)必须拥有5人以上(含5人)长期固定人员,其中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需提供固定人员的长期雇佣合同,及固定人员的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资料。
3、实行网上报名,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从网页(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xztb.cn/)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在开标截止前缴纳。(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378号)
6、购买了竞谈文件而不参加竞谈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的竞谈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联系电话/传真:0794-8271568 13970486066
联系人: 卢女士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