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楼空调设备及暖通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审判楼空调设备及暖通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的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投标人应是投标空调设备(多联机)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唯一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3)需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审判楼空调设备及暖通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9-002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ZZ17031-H)
3、预算编号:00-16-387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空调供货以及安装项目,要求提供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期。具体内容、工作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齐项目验收成功后支付50%,同时承包人递交15%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后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交付地址:石龙路555号
6、交付日期:整个工程应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8629000(国库资金:8629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10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7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需提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厂商证明或制造商开具(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并上传投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提交资料者承担。 供应商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厂商证明或制造商开具(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购买招标文件。仅在该时间段接受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完成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的供应商方可成为合格投标人。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6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06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0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0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数字证书(CA证书); 2)能够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3)投标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需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及有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谢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华新路60号 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13室
邮编: 200071 邮编: 200003
联系人: 张国银 联系人: 张怡/郑韵娉
电话: 51224886 电话: 63903300*306/312
传真: 51224886 传真: 639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