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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4-17
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XSD-2017-015

  2.3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4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完整依法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记录

  3.7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份(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项目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8投标人须持自公告发布日期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2报名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7室

  4.3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谈判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395-2605686
  招标代理: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95-3729188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7室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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