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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中央空调系统及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6-08
地区:北京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国家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中央空调系统及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中央空调系统及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TC-1701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冉、靳照亮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346、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4号

  联系方式:刘德峰 010-68418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冉、靳照亮 010-88354433-346、34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4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1.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资质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一套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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