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冷库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7-19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冷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武警上海总队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招2017-6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139176439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
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20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139176439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旭帆1891832209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送货通知后15日内完成供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3) 投标人须是制冷设备及库板设备制造商或相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参与报价的代理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明路1229弄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红宝石路20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若为代理商投标,则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冷设备及库板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 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