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7-21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FJXCZB2017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184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石狮
联系方式:佘先生(0595-830512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0595)225184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本次采购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或以后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7)本次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20:56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5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自即日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qz. fjzfcg.gov.cn:9200)采购公告栏发布公告供招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00元,图纸200元,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的空调器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投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响应文件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