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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2013年-2015年农村煤改电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8-04
地区:北京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2013年-2015年农村煤改电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2013年-2015年农村煤改电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房财政采【2017】34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珅、蒙沫

  项目联系电话:67164376、671171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3号龙建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60307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瑞珅、蒙沫67164376、6711719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2013年-2015年农村煤改电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数量:3家

  采购用途:采暖改造提升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计划在8个乡镇15个村对5659户住宅利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进行采暖改造提升,分三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70㎡(含)以下;B户型——建筑面积70㎡至100㎡(含);C户型——100㎡至120㎡(含),总投资约1.6亿元,拟招聘3家企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空调设备或热泵或制冷(热)设备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非京籍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6、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须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的生产基地,须出具【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2.1,低温工况下制热COP≥1.6且正常运行3h;能体现名义工况下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2.4;9、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针对空气源热泵设备销售的相关业绩;10、投标人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11、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12、投标人须承诺对其所供应产品整机免费保修6年,其中:控制器主板、水泵、压缩机免费保修8年; 1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14、投标人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两方企业组成,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提供正本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方温泉会议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梅花街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5、【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复印件);

  6、2014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针对空气源热泵设备销售的相关业绩(复印件);

  7、-20℃低温检测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8、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9、受聘于投标人的项目经理的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8月1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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