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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08-24
地区:山西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2016)-WT-11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8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武 滨 联系电话:13835115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
  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其所需空调机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WT-113-G
  3、采购预算:1,95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高效超低噪声螺杆式风冷热泵(自带电气控制箱,自带减震器) 单台制冷量:≥ 745kW,制冷输入功率≥232kW,制冷整机COP3.22(包含风机输入功率),GB IPLV工况:4.02;制热量≥758kW,制热输入功率≥211kW,制热COP3.58;电制:380V 50Hz;蒸发器承压:1.6MPa;夏季冷冻水供回水温度:7/12℃,环境温度35℃,冬季热水供回水温度:45/40℃,环境温度7℃;冷媒种类:R134a

  4台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开始调试,中标后先提供设备基础图纸。
  交货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与华章街口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和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许可证;
  (9)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
  (10)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 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89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武  滨                    联系电话:13835115307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和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许可证;(9)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10)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空调类压力容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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