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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09-06
地区:河南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71719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地址:中原西路20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371-67171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0371-68850950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就该单位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604

  三、项目简要说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5、供应商自2013年1月1 日以来,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销售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8、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9、供应商在本地须具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 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体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类似业绩、唯一授权销售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及证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验原件并留复印件,所带资料及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地    址:中原西路208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371-671719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李静、闫志明

  电    话:0371-68850950

  传    真:0371-68850950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5、供应商自2013年1月1 日以来,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销售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8、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9、供应商在本地须具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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