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精密空调、信息设备采购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精密空调、信息设备采购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G-SB2017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妍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2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8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75-29387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 0775-4358261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龙珠别墅31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精密空调、信息设备采购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XYGG-SB2017010)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的委托,现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精密空调、信息设备采购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SB2017010
三、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精密空调、信息设备采购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分为A、B、C两个分标,A分标为机房精密空调整套采购;B分标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批信息设备采购;C分标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A分标(精密空调):采购一套机房用精密空调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B分标(信息设备):采购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便携式投影仪及相关设备、复印机、服务器等一批信息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C分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处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草拟或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性文书、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案件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四、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B分标: 人民币贰拾万零柒仟元整(¥207000元)
C分标: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140,000.00元)
五、本项目A分标、B分标交货期和C分标服务期限为:
A分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B分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C分标:3年(2017年10月-2020年10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分标:
要求具有以下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B分标:
要求具有以下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和违法记录。
4、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C分标:
要求具有以下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贵港市市区拥有正规合法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律师事务所。
3、拟指派的顾问律师不得少于2人(含2人),顾问律师应具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并为社会律师(即公职律师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7.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北区龙珠别墅3135号)报名。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775-4358261。
7.2、标书购买方式:现场购买,现金支付。
7.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不提供电子版。
7.4、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C分标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C分标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C分标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6无行贿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B分标: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3500.00元);
C分标: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8.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中山支行
帐号:62235946403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 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招标文件开标要求的资料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xxinyu.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8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75-293871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龙珠别墅3135号
联 系 人:小刘
电 话:0775-4358261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三项工作”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2999763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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