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PTXC2017-Z-036-1中央空调采购的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8-01-19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PTXC2017-Z-0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4-285553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0:03 至 2018年02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中小企业部分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