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225万,金沙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来源:互联网 编审:贾晓晓 发布时间:2018-06-22
报名截止:2018-06-22
截标时间:2018-07-22
地区:贵州
1、项目名称:金沙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FC-2018-121
3、项目序列号:121
4、项目联系人:王艳娥
5、项目联系电话:0857-7373299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空调设备一批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253,800元
(4)最高限价:2,253,8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金沙县公安局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原件(4)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原件:(6)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7)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8)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6-2209:00:00至2018-07-02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公告第8条中所有资格要求文件原件,到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原件,受托人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07-1209: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7-1209: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6-2209:00:00至2018-07-1117: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帐号:240607502900008931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
项目联系人:钱世昌
联系电话:0857-722567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金沙县朗月国际广场
项目联系人:王艳娥
联系电话:0857-737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