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首羡镇农产品产业园二号冷库项目公示
来源:互联网 编审:贾晓晓 发布时间:2018-08-15
报名截止:2018-08-15
截标时间:2018-09-14
地区:江苏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首羡镇农产品产业园二号冷库
2、项目实施单位: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负责人:陈广杰
4、项目监管单位: 丰县扶贫办
5、技术依托单位:丰县农业委员会
6、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7、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5500吨冷库及配套设备和基础设施
8、项目建设地点:首羡镇李堂村
9、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10、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8月--2019年11月
二、项目区概况
丰县首羡镇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经上级批准。该项目已完成征地,完成项目的设计,规划。农产品产业园二号冷库项目以农产品冷储加工,与配送中心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项目建设地点:首羡镇李堂村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5500吨冷库及配套设备和基础设施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8年省财政精准扶贫资金289.28万元,2018年县财政配套75万元;2018年县整合资金581.13万元,2018年市级增收项目80万元, 2019年精准扶贫资金和市级增收项目资金及其它扶贫资金474.59万元。
五、实施进度计划
2018年8月完成所有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 2018年8月至 9月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工作;2019年12月申请组织验收。
六、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实施操作程序
项目批准后,对项目实施的区域、内容、资金来源、受益群体、施工单位等项目具体信息进行公告公示。该帮扶项目由丰县首羡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县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帮扶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开展跟踪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2、项目实施管理措施及项目运行管护措施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立项后成立三个领导小组,即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认真做好项目内容的贯彻落施。
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由镇财政、扶贫部门共同负责。省委驻丰县帮扶工作队对财政帮扶资金实施监管。帮扶资金的政策措施、帮扶对象、项目安排实施、资金安排和帮扶目标、结果等,按照国家法规和行政权限全面公开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帮扶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七、项目绩效目标
1、扶贫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可解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60余人安置就业,就业人员年收入近1.6万元。同时,通过项目生产效益分配办法,向低收入农户提供分红,有效带动低收入户1808人,每人每年分红160元。
2、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能显著提升我县产业园区的综合展示能力和科技培训能力,开展农产品冷储加工配送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等功能,极大地促进本地主导现代产业发展和壮大,推进我镇经济更好更快发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无三废排放,不产生任何污染。
3、市场预测
由于首羡镇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区位优势明显,农产品的丰产性、抗逆性、抗病性和产品质量均较好。冷藏项目完成后,将促进我镇大蒜,洋葱,辣椒等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以及电商交易水平的提高,增加种植效益,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八、项目实施管理责任制
该项目全部由丰县首羡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的内容、程序等统一监管。
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陈广杰 首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刘成宏 首羡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