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肃北县人民政府授权,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甘肃酒泉肃北县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BCB(2018)049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肃北县全县现有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供热面积52.7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商业建筑面积26.46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建筑面积32.99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使用面积总计26.23万平方米)。项目在县城利用原城区集中供热建成的7座换热站(热源厂锅炉房1座,城区6座)分为12个供热区域,设立33个供热站,进行分布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暖;县城外自行供暖单位及各资管站采取分布式清洁供暖;马鬃山镇分为6个供热站,分布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暖;石包城乡在原锅炉房设立一个供热站进行集中供暖;盐池湾乡采取分布式清洁供暖。
根据可研,项目采用分布式安装、集中式控制的CO2空气源热泵清洁供暖系统,无需新建管网工程,可实现原燃煤锅炉拆除后各建筑的供暖。根据目前县城供暖二级管网7个换热站的分片情况,按供暖换热站及街道进行分区,设计分为12个供暖分区(河东区11个,河西区1个)。利用原二级管网,在每个分区再根据供热末端设置33个供热站,进行分区域分布式供热。县城供暖面积合计462624m2。县城外供暖单位、资保站、马鬃山镇、石包城乡及盐池湾乡均采用分布式供暖,原则上办公与商业建筑每栋楼单独安装热泵机组供暖,集中的居民住宅可连片集中设置1个供热站供暖。热泵机组可安装在蒙古包外形的吸音声屏障维护结构中。乡镇分布式供暖面积合计64287m2。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6404.19万元,建设期利息262.91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项目动态总投资16767.10万元。
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批复文件为准。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合作期限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工作,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并有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5.2投资概算:本项目的总投资约16767.10万元。
5.3项目规模: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四、项目概况”。
5.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限21年(含建设期1年)。
5.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5.6资本金与股权结构: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即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90%,政府方出资比例10%。
5.7其他采购需求:无。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股权出资比例,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联合体成员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成员持股比例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2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交“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六、声明函”)。
6.3信用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以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甘肃”网站查询无该单位者须提供查询空白截图),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6.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独立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按报名先后顺序只认定最先报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余申请人均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4)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7.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投标)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招投标)采购环节。
7.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和方式
8.1获取时间:2018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登陆地点: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自行下载(免费获取)。
获取方式: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报名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回执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8.4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1)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而不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核查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5日9时2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9.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9.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0.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
10.4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十一、公告媒介及期限
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资格预审结果和中标公告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上发布。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18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29日17时00分。
十二、其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
联系人:何林联系电话:1899370936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肃北县政法家属楼3-301室
联系人:石斐泰联系电话:18093768107/0937-2889305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晗联系电话:151172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