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2019年度清洁取暖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项目已由《鹤壁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2019年度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鹤清洁取暖〔2019〕1号)文件批准实施,采购单位为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补贴+农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且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淇县2019年度清洁取暖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项目
2.2、项目地点:淇县境内各乡镇办事处
2.3、项目概况:采购 3000W和4000W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包括空气源热风机供货、安装、售后。
2.4、资金来源:财政补贴+农户自筹
2.5、交 货 期: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中标单位负责装卸、安装、调试及运维售后管理服务。
三、标段划分与采购需求:
3.1、共一个标段:总计约1.6万户(其中:庙口镇2000户、黄洞乡200户;高村镇2000户、桥盟街道办事处500户;朝歌街道办事处4500户、卫都街道办事处500户、灵山街道办事处300户;西岗镇3500户;北阳镇2500户);
3.2、项目选用三个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中标后采购方组织产品推介,参改居民户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方不对任何中标供应商做出任何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投标和项目实施阶段内产生的所有费用、货物供应等风险,风险自担。
3.3、交货地点:淇县境内各乡镇办事处。
3.4、采购需求:项目范围内每户暂按3000W和4000W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各一台,实际增减据实调整,潜在供应商需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用户正常供暖水平、质保期内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总控制价:136000000.00元(折合单项控制价: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制热量3000W和4000W两台合计单项控制价为8500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 3 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投标人需是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商(代理商),有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如果是服务商(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6.7、 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等相关内容。
6.8、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需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
6.9、产品具备2016年9月1日以来的具备资质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6.10、生产制造商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6.11、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和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可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6.12、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委托安装企业人员)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6.13、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企业或委托安装企业正式人员,具有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2019年近3个月份社保证明。
6.1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1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淇县设立分公司及售后服务中心,组建服务队伍,设立年限不低于“有偿保修期”10年,如中标后未设立分公司及售后服务中心或未组建服务队伍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在项目款拨付前提供项目所在地税票,未提供项目所在地税票的不予拨付项目款。
6.16、本次招标(除接受安装委托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女士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2-6955059 联系方式:1383922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