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心机房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心机房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SW-ZFCG-202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鑫马演
项目联系电话:029-88411508/88411169转8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森林联系方式:029-876951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范鑫马演联系电话:029-88411508/88411169转8017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基本概况:中心机房空调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需在“陕西省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附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3.24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00至2020年05月0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标人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2)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转账时请备注“XX项目文件费”。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请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工作时间)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及文件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23964267@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费用已到账后,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3)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进入办公大楼须提供个人电子识别码(绿码),请各投标人悉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14: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4、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