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HZFCG-201018
招标代理: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金湖县国税局
报名截止:2010-12-09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金湖县国税局空调项目采购公告
受金湖县国税局的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金湖县国税局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JHZFCG-201018)
二、项目简要说明:空调采购及安装。
三、 参加招标的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单独授权;
(9)如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如为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
(1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2)厂家在淮安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经厂家确认的售后服务机构住所的证明原件);
(13)安装队伍必须是制造商指定的专业安装队伍。
说明:本次招标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请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包装),即在招标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招标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继续参加投标,若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投标的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八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招标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并传真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传真:0517-86880510,并电话与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0517-86880510。
注: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供应商的,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0年 12 月 9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 12 月9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接收人:叶绪华
电话:0517-86880510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10年 11 月 9日下午2:30
招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沈宽本;电话:0517-86881822
(2)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气象局后楼104室)
(3)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董建标;电话:13033556555
9、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气象局后楼104室)。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制造厂家银行履约保函。
(3)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招标,已在你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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