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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综合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刘灿  发布时间:2010-11-30
地区:广东

  招标编号:qt2010112601

 

  招标代理: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0-12-27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深航配餐综合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qt2010112601

 

  工程名称:深航配餐综合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公告时间:2010112909:00时至截标时间2010122710: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横流式超低噪声冷却塔(2台)、冷却水泵(3台)、冷冻水泵(3台)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资料、售后服务等内容。

 

  招标部分估价:350.00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01220

 

  预计竣工日期:20110320

 

  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机场航站四路深航基地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疑截止时间:2010121710: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0122218:00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1.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原产地品牌,且具有销售代理证书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的除外),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

 

  2.投标品牌2008年至今在深圳项目中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在深圳建设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红色警示,投标单位与业主无法律诉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0112909:00时至2010122710:00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陈勇

 

  招标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李亮

 

  电话:27771999-306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沈龙彬89330047,89330047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并办理“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网”的会员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网”会员区提出。答疑、补遗文件在网上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16楼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