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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广场工程建设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刘灿  发布时间:2011-01-07
地区:河南

  业主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报名截止:2011-01-11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电工电子电器

 

  河南信息广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豫计设计【2003】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人)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河南信息广场工程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南、英协路西。

  1.3建筑面积:93600平方米。

  1.4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

  1.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1.6工程概况:本工程空调总冷负荷为7080KW,热负荷7500KW,分别由地下二层冷冻机房、热交换站提供。本工程空调系统一至三层公共大堂、报告厅、多功能厅、会议中心等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四至十三层普通办公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上述系统均设有自控装置,便于运行及节能管理。另外,四层轻型设备机房机房采用机房专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及消防控制中心分别设置多联机热泵空调系统,可24小时独立运行。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央空调系统(中央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冷冻机房系统)

  二标段:节能型变冷媒多联机空调系统

  三标段:离心式冷水机组设备采购

  四标段:中央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包含各类风机盘管、空调机组、新风机组)

  具体招标范围以正式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3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4报名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1.52008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3.1.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7省外进豫企业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3.1.8近三年投标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违纪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3.2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4报名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2.52008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200万以上的变冷媒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3.2.6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3.2.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使用环保冷媒;

  3.2.8省外进豫企业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3.2.9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制度,在郑州设立分公司或维修服务中心。

  3.3三标段

  3.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3.3.2投标人已获取设备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需要);

  3.3.3设备制造商需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制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件齐全;

  3.3.42008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规模、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且该工程业绩已历经一个制冷供热周期以上、企业信誉良好;

  3.3.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空调行业公认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3.3.6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制度,在郑州设立分公司或维修服务中心。

  3.4四标段

  3.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3.4.2投标人已获取设备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需要);

  3.4.3设备制造商需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制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件齐全;

  3.4.42008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规模、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且该工程业绩已历经一个制冷供热周期以上、企业信誉良好。

  3.4.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空调行业公认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3.4.6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制度,在郑州设立分公司或维修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查

  4.1招标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投标人。

  4.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五、报名资料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3本公告第三项“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5.4《进豫备案介绍信》(指河南省外企业,适合一标段、二标段)

  5.5产品样本(适合三标段、四标段)

  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20房间

  (郑州市纬二路4号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6.3联系人:孙鹏、张?

  6.4电话及传真:0371-65928016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