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清华大学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 月13日
招标编号:清后招2011017
清华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拟对清华大学第四、第五教学楼集中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 项目介绍:
本项目系清华大学第四、第五教学楼集中空调安装工程。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清华大学第四、第五教学楼空调安装图纸设计范围内的VRV通风空调系统,包括设备、冷媒管、冷凝管及风管、风口等安装调试,包含相应教学楼室外热力管线及电气工程。
三. 报名企业的资格要求如下(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
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有效年检)。
2、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请递交本资格声明。
3、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请递交本资格声明。
4、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作为代理)时,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5、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可由生产厂家提供)。
7、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建安B本(有效期内的)。
8、 近三年同类中央空调销售业绩(2008年5月-2011年5月)。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投标方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推荐其中一名成员为联合体主办方,主办方的投标承诺即代表联合体各方的承诺)。
四. 报名时间:
有投标意向的企业请于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 月13日9:0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至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大厦1618室现场报名。招标单位将从报名企业中选择投标人。未被邀请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招标单位:清华大学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 联系人:武同舟
联系电话:01063961982-210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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