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市卫生局所需空调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选择生产商或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 购 人:巩义市卫生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编号:巩财采[2011]59号
四、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柜式空调5台、挂式空调40台。(详细指标及要求见询价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上述产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八、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6月29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领取询价文件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十、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783416266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 戈 电话:0371-64362571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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