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就其新校建设中央空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 联 系 人:王英俊
联系地址:山海路以南博文路以东党校新校工地 联系电话:0633-830304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李帅 陈力芹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duyijuan@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新校建设中央空调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1-2011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公寓楼空调通风工程;
第二标段:教学综合楼空调通风工程;
第三标段:学术报告厅空调通风工程;
本次招标包括图纸范围内空调通风安装及所有采暖、通风、排烟系统的安装及主材等内容,并含调试验收售后及一切风险等相关费用,具体以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3.投标人所投空调机组品牌须具有不少于8年的国内生产历史(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空调机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其所投标段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1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标段(请投标人自带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纸质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
(5)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其在山东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六、踏勘现场:定于2011年7月4日9:30在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新校工地门口集合,统一安排投标人踏勘本项目现场,过时不候。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19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日照市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9日9:30。
九、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1年7月19日9:30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日照市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