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4.2mw热水锅炉(epc)设备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11-07-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气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3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受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所建设的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气项目所需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本次招标所采购的设备,详见下表:
1cweme-11fx-0574.2mw热水锅炉(epc)数量:1
锅炉型式:链带式链条炉排热水锅炉
型号:szl4.2—0.7/95/70 -aⅱ
额定热功率:4.2mw
额定出水压力:0.7mpa
出/回水温度:95℃/70℃
1、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能力。
2、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要求申请人具有3套及以上成功投入商运3年及以上的同等级及以上产品业绩。
详细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具有国家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各申请人可就上述设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1年07月08日至2011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4日18: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 向 东 手 机:13521994340
电 话:(010)51113981 51113982
传 真:(010)51113982
e-mail: zbcg200@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32号
邮政编码: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