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污水处理厂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2011071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五、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六、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七、招标范围:采购2台240KW卧式燃气热水锅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操作与维修人员的培训。
八、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制造商应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级及明细表,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安装公司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安装资质。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唯一销售授权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营业状况正常。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 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每日09: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锅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级,安装公司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安装资质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持有制造厂商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 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每日09: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 年8月2日09:30。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1 年8月2日09:30。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十七、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八、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九、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小区北-西-1底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89527605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