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综合大楼装修工程,已经政府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已基本落实。现就该工程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生产厂商或供货商。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通州区金沙镇人民东路36号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3000 m2,一层至五层
(3)工期要求:中标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招标范围:分体机、多联机及全热交换器,招标设备中多联机部分必须采用直流变频R410A冷媒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生产厂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代理商(获得生产厂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所投空调设备必须为国产一线品牌(格力、美的、海尔);
(3)投标人具有产品制造商认定的安装资格证书和维修资格证书,并有固定的备品、备件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如没有则可采用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生产企业给代理商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
(4)与投标设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5)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6)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获奖的证明;
(7)联合投标协议原件;
(8)企业或联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
(9)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6、申请人于2011年 7 月 25 日上午9:00-11:00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厅(通州区农林局东侧)报名,报名经办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格预审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上述资格预审原件随身携带备核查)。
7、资格预审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只有经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 7 月 15日至2011年 7 月22日上午11:00止
招标人: 通州区实验小学
地址: 通州区金沙镇人民东路36号
联系人: 张永飞
电话: 051386109199
附件:设备采购清单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
设备清单
分体机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数量
1 2.0匹挂机 制冷量:5.0KW;冷暖电辅 6
2 3.0匹柜机 制冷量:7.2KW;冷暖电辅 6
3 3.0匹吸顶机 制冷量:7.2KW;冷暖电辅 12
4 5.0匹吸顶机 制冷量:12.5KW;冷暖电辅 6
合计 30
多联机部分
5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制冷量:14.0KW;冷暖电辅 2
6 四面出风式室内机 制冷量:3.6KW;冷暖电辅 1
7 标准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5.0KW;冷暖电辅 10
8 直流变频室外机 制冷量:56.0KW;制热量63.0KW 3
合计 16
此次采购含空调设备本体、相关备附件、辅助材料、运输及人工、机械吊装、保险、检测、安装及人工、培训及两年免费售后服务. 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或咨询。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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