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1.1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 委托,对招标编号为:2011HYG055的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空调维修及设备采购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供应商。
1.2采购项目:压缩机6台
1.3维修及供货地点: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
1.4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多年维修经验,设备精良、技术成熟、售后有保证,并且具有制冷设备维修、安装服务及制冷设备配件经销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投标申请人于 2011年7月28日到2011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节假日休息)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5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15日下午13:30分,投标文件提交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2011年8月15日下午13:30分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刁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5340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利军、张晶晶
联系电话:0431-86793975
传真:0431-86793997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