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映康晨1#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己由宁发改核准字(201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凤区宝湖路南侧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要求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有设备生产厂家代销产品的授权书(生产设备的厂家要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及安装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实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是外地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未办理进宁分公司及进宁备案登记证不接受其报名。
3.4属于《特种生产设备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特种生产设备许可证》;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如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除上述四种情况以外的其他设备及工程需提供资质资格文件,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清晰反映其所检验设备的型号和检验结果。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国贸中心B幢A座三楼)持以下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必须注明授权委托期限。生产设备的厂家要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宁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
4.2本次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每套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民族南街150号
邮编:710045
联系人:李研君
电话:0951-491250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50#建设大厦5楼邮编:750004
联系人:邹女士 雍女士
电话:13629573618 0951—517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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