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乐山市-乐山市中区
公告标题:乐山市-乐山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空调彩电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ZQ-HWCG-11144
公告日期:2012-02-02 17:11:59
投标截止日期:2012-02-23 14:30:00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空调彩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Q-HWCG-11144
二、招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空调彩电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 A包:85.427万元,B包: 24.594万元
四、项目简介:A包:空调200套, B包:液晶彩电136台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对本采购项目授权的合法经销商;
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认证、ISO14001认证;
4、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乐山中心城区设有长期售后服务站或由制造商授权的稳定的售后服务站,并配有专职服务技术人员;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2月14日9:00- 17:30(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下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另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在投标时提供以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2月23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境内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3005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 工行二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吴女士联系电话:(0833)2193260 传 真:(0833)2193260
包1描述:空调200套
包2描述:液晶彩电13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