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报名截止:2012-03-16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江门供电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生产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开展招标的要求。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门供电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生产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江门供电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生产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2. 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
型式、规格:制冷量:352±35KW(100±10RT)
单位: 台
数量: 2
备注:不需安装施工
2、设备名称:空调末端
型式、规格:吊顶式新风空调器
单位:台
数量:9
备注:不需安装施工
3、设备名称:空调末端
型式、规格: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单位:台
数量:127
备注不需安装施工
具体参数及服务条款以最终发放标书为准。
5.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需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申请人需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须提交申请人的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A类Ⅱ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申请人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9)申请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能满足江门供电局的交货时间要求;
10)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且2009年1月至今申请人投标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件;
11)2009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2)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2010年度或2011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13)申请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申请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经销商);销售代理(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6.有意承担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 年3月12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港口二路94号五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一览表》。报名申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或传真的报名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需密封封装)。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不超过6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达7家及以上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前6家为正式投标人;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9.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港口二路94号五楼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750)3262114
传真:(0750)3262144
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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