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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教育局关于新乡县中小学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2-03-29
地区:河南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中小学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招标[2012]003号

  二、项目内容:一标段:电脑;

  二标段:复印机,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激光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

  三标段:多媒体;

  四标段:空调。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由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29日-4月5日(3月31日、4月1日照常上班,4月2、3、4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联系人:韩女士  13938722511   张女士   13503809380    0373-5595956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0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八、招标(采购)人:新乡县教育局

  九、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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