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成都市金牛政务中心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预审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金牛政务中心大楼中央空调主机改造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CDJN—20120300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2年4月20日10时48分 |
行政区划: |
成都市-金牛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包个数: |
1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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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两台定频离心式或螺杆制冷形式的单冷机组,单机制冷量大于1263KW,单机输入功率不高于300KW,清洁、绿色、环保制冷剂,且其它各方面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 制冷设备的相关要求。含拆除现有机组、设备运输、基础改造、本体安装、接口改装、配套管道拆卸及重新安装、电气控制及电源接入、运行调试,操作人员培训直至验收合格,即交钥匙工程。详细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见“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并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 | ||
申请人资格: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或在成都市有注册的分支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的销售公司或其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说明:同一品牌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其授权书无效。);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示截至时间: |
2012年4月27日17时0分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赖胜军、欧明 联系电话:028-87705774(办)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厚英、张荣国 联系电话/传真:028-87705786、87705790 | ||
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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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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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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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