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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中心空调及通风防排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4-27
地区:安徽

  招标编号:JG2012-1-245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业主单位: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电工电子电器 水利桥梁建筑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其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所需空调项目及通风防排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风冷热泵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机组等及通风防排烟工程系统。招标文件所含的风冷热泵中央空调、末端设备、通风防排烟设备、附属设备、管路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移交、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人民币或者700万美元,代理商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3.投标单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投标单位须承担过类似相关业绩;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供审查的材料
  1.企业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制造商的法人营业执照(通过2011年度年检);
  4.制造商2010年以来安徽地区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业绩一份(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制造商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制造商给经销/代理商就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7.经销/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通过2011年度年检)
  8.所投产品图册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
  9.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未带原件不予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接收。
  2.招标人及资格评审委员将根据投标人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按照投标资质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相关承诺等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择优确定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发售投标文件,对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四、审查材料递交地点和时间
  1、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材料递交)。
  2、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901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01室
  联系人:许武、王超
  电话:0551-2220212、13955161522、0551-2220214
  传真:0551-2220215
  招标人: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俞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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