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TZFCG(2012)-9JZ
项目名称:空调电器设备(国产)采购项目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空调电器设备(国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编号:CTZFCG(2012)-9JZ
2、项目名称:空调电器设备(国产)采购项目
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9日
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长泰县财政局五楼)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泰县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
6、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5月1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泰县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
7、招标机构: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泰县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96-8328458
8、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点:投标文件的编写
9、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一律不得自行打印和复印,否则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名称:空调电器设备(国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FCG(2012)9-JZ。
(二)资格标准: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授权人签字,否则无效),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45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长泰县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
接收人:杨女士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9:00时。
(五)投标保证金2000元(开标前提交)。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人”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并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份的评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⑴ 竞争性谈判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报价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可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语言及投标货币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含税价)填报。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
(1)投标书;
(2)报价单;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授权人签字,否则无效),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之一。
11.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人缴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4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提交。
11.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11.7中标的投标方,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在收到合同、验收报告书及中标方的收据和银行帐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⑶ 出现围标、串标情形的;
⑷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权的;
⑸ 由于中标方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2. 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标记;
(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5)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3.废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的规定,均按废标处理。
14.责任
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5.投标时应注意事项
(1) 报价单内容不得涂改,所报价格如有涂改,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章,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2) 投标方的投标价格必须是含税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3)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交货、施工地点:采购单位所要求的地点。
(5) 所有设备必须原厂原装,货到使用单位经确认后方可开箱。
(6)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设备的施工、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 中标方提供的设备都必须是国家认定的合格产品,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出厂,并按厂家规定进行保修。
四、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装,并在档案袋密封口处贴纸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之前(指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6.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17.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评标
18.1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18.2竞争性谈判原则:投标人的投标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为前提,投标方在递交标书前必须填写第一轮报价,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须采购方、招标方、投标方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方能定标。
六、产品质量服务
19.1供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标准以及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遵守有关部门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签定保修合同,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正常使用中所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保修、包换或包退。产品发生故障时,供方保证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位服务并解决问题,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供方应无条件的提供同等或以上质量物品替代(如厂家提供的服务高于此规定以厂家为准)。
七、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0.1招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到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0.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签订以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为准。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按签订期限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未能按时签定合同的应出具证明,否则按违约处理。《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一份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21.1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地点和方式完成,详见报价单。
九、履约与验收
22.1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履约,逾期未能完成的,按《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2.2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供货,报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22.3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完后一个月内应把签定的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单送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否则按规定给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十、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招标文件报价单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一、法律责任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招标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法院管辖。
政府采购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同包号 |
物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空调 | 格力 | 1.5匹,挂机,单冷、能效三级以上 | 台 | 3 | |||
松下 | ||||||||
三菱 | ||||||||
空调 | 格力 | 3匹,柜机,单冷、能效三级以上 | 台 | 1 | ||||
松下 | ||||||||
三菱 | ||||||||
包1价格合计 | ||||||||
2 | 空调 | 格力 | 大2匹,柜机,单冷、能效二级以上 | 台 | 2 | |||
日立 | ||||||||
松下 | ||||||||
空调 | 格力 | 大3匹,柜机,单冷、能效二级以上 | 台 | 2 | ||||
日立 | ||||||||
松下 | ||||||||
包2价格合计 | ||||||||
3 | 空调 | 三菱 | 大3匹,柜机,单冷、能效一级以上 | 台 | 1 | |||
松下 | ||||||||
海信 | ||||||||
4 | 空调 | 格力 | 大1.5匹,挂机,单冷、能效三级以上 | 台 | 8 | |||
松下 | ||||||||
美的 | ||||||||
空调 | 格力 | 3匹,柜机,单冷、能效三级以上 | 台 | 2 | ||||
松下 | ||||||||
美的 | ||||||||
包4合计 | ||||||||
5 | 空调 | 格力 | 2匹,柜机,单冷、能效三级以上 | 台 | 7 | |||
松下 | ||||||||
美的 |
注:1、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一律不得自行打印和复印,否则报价无效。本次招标按合同包号分项采购,供应商可对以上其中一项或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
2、供应商投标时只填写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现场谈判后填写。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供应商须把采购人采购的全部物品负责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附件:投标书.doc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