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215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源热泵安装工程,已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以辽国税函【201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国家税务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财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市区
2.2工程规模:原有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158.89㎡,配载制冷功能。新建办公用房面积为4380.00㎡,配载制冷、制热功能。
2.4招标范围:地源热泵安装工程的施工。
2.5工期要求:2012年6月5日开工,2012年10月10日竣工,计划工期12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信用报告[上述证件必须为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13甲号)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13甲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天元新居院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联系人:宋洪军
电话:13940777111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13甲号
联系人:赵珊
电话:0417-3827005
传真:0417-382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