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空调设备再次采购的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调设备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平府采招(2012)21号 |
公告日期: |
2012年5月8日16时8分 | ||||||
行政区划: |
绵阳市-平武县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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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平武县检察院购买 | ||||||||
投标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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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12年5月31日13时30分 | ||||||||
投标地点: |
另行通知 | ||||||||
开标日期: |
2012年5月31日13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另行通知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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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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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3256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2051 | ||||||||
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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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报名时请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5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