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5-1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HXZB-2011-24303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邯发改投资【2008】168号 |
开标时间: |
2012-05-31 |
所属行业: |
其它 |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
2012-05-11 |
所属地区: |
邯郸 |
招标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广平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空调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邯郸市广平县,建筑面积6980.69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6层。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系统设备供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获得唯一一家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法人。同一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只能授权给一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大厦1-27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在在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招标人(章):广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贺主任
电话:0310-2528826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电话:0310-8099318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名称: |
广平县人民法院 |
联系人: |
刘鹏 |
地址: |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邮编: |
050051 |
电话: |
0310-8099318 |
传真: |
0310-809931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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