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修及中央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2)022 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装修及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四、施工地点:虞城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工期:
第一标段:155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155日历天
七、招标内容:外挂石材、中央空调安装及内部装修
八、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外挂石材;第二标段:中央空调安装;第三标段:内部装修
九、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的规定;
(2)第一标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幕墙双甲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第二标段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第三标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5月15~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四、注意事项:
(1) 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两套。
(2)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30000.00元;第二标段:30000.00元;第三标段:40000.00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五、联系信息:
招标人: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306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70-33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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