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213060)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6310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88.9万元
2.招标内容:
高温型全热回收主机(R134a冷媒)1台、部分热回收主机(R134a冷媒)1台、标准型主机(R134a冷媒)1台。
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交货地点:送达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指定地点。
3.投标资格: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销售商,且销售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制造厂商或销售商应在国内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24小时内响应维护能力,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投标人在武汉拥有一个(含)以上的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销售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制造厂商或销售商应提供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进行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并提供详细的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3.3投标人是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响应招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上的产品(详见财库〔2012〕9号)或者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节能产品(提供有效证明)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若邮购,请汇款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项目授权的代理商证明、节能产品证明、业绩证明等有效企业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17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每天早上8:3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9办公室。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邮 编:430071
联系人:章玲、陈庆
电 话:027-87237913
传 真:027-87235312
027-8789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