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鄂财采[2012]第21号
招标代理: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鄂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2-06-08
所属地区:湖北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招标公告正文: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空调制冷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鄂财采[2012]第2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空调制冷工程
三、采购内容:空调制冷设备及其配套安装等工程项目,包括采购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生产厂家的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备检测报告及设备质量合格证等;
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标书售出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八、谈判时间:2012年6月13日上午9:30整。
九、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资质及其他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均需在谈判时提供。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6月12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王琼 陈华
电话:0711-3358276
传真:0711-3358277
邮编:436000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六月二日